那么,今天来讲一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个罪名是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罪名。那么,当时对这个出售提供行为是限定为是特殊主体。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的时候,把这些主体通通扩大为是一般主休,所以案件量一下子井喷。
那么,根据有关数据统计,在2016年,全国公案机关办了2100多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又抓获了5000多人。随着2017年6月1号,这个两高的一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一个司法解释生效之后,那么应该说刑事这类案件又上升到一个高度,更多了起来啊。
那么可以说,对这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刑法规制肯定是有必要的,尤其是一些电信诈骗,那么出了很多这个极端案例,所以,民间也有这样的呼声。
但是这个在实践操作当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罚打击,存在交往过程的一些情况。对很多行业是产生了非常巨大的这个影响。比如说这个装修行业,教育培训行业,医疗美容行业,房产中介行业等等行业,是抓了很多人的。因为这些行业传统的一个招来生意的一个模式。
就是去,这个弄一些这个信息过来,你如果装修行业的话,那些小区刚刚交房,他把新交房业主的信息拿过来之后,然后后台有人去打电话,你们家是不是刚刚交房,你们要不要装修,我们这边有什么优惠啊。包括教育行业也是,好多行业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招来生意。
那你说有没有危害呢?也可以说有那么一点点危害。因为毕竟骚扰电话多了啊。但是其实这个需求也还是有的,就像我们家房子装修也是接到这样电话之后,我去装修公司开了一下觉得确实不错,然后就找他们家装修了。他因为不是说是满目目的的方式去乱打电话,这样效率也很低。他确实都是针对目标客户去进行一定这样的这个营销推广的。
所以这种行为如果你真的觉得有危害的话,用这个行政处罚的方式完全可以。如果是对全行业地毯式的这样去不堪来去,进行新化打击确实是很严重,对经济的危害也很大,而且这个严厉的打击之后也没有觉得骚扰电话就少了。
现在手机上三天两头也收到这种百号码的电信诈骗或者这种卖营销,说明这个刑事法打击可能是打击了一批可能不需要打击的,真正要打击的好像也没完全打击到。存在这样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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