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捷网遇到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他说他在看完我关于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文章之后,他发现他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上没有建议适用缓刑,他想是不是可以反悔,然后再去争取绥刑。
先说结论,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反悔的,但是一定要知道相应的后续程序以及面临的后果是什么。
从反悔的时间点来说,如果是在检察院起诉前反悔,那么认罪认罚具结书就失效了。检察院会在全面审查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依法提起公诉,而量刑建议有很大的可能和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的不同,同时建议适用缓刑出现的概率是微乎其微的。如果是在法院审判阶段反悔,因为不再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必然会调整,法院则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则案例,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是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在法庭上是突然反悔,对认罪认罚程序提出异议,希望谋求更轻的结果。公诉人的提出被告人在庭审中对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反悔,说明了已经不具备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件,公诉人撤回依据认罪认罚,作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将量刑建议从3年6个月调整为4年6月至5年6个月,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
所以在反悔的情况下,之前取得量刑幅度就失效了,还要再尽全力去争取更难的缓刑,难度是可想而知的,所以我们不太建议反悔的方式,那么有没有更好的方法?
有。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是可以调整的,法院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认为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的异议合理,是可以建议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的。
所以,我们建议在不反悔的前提下,向承办检察官及法官提出适用缓刑的理由,争取通过调整量刑建议来获得缓刑的效果。当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再去调整是有难度的,所以我们更建议在签署之前就通过辩护的工作争取到自己的期盼的量刑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