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把逮捕定位为一种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防止毁损证据的功能,但是事实上这个功能定位比较难讲得通,因为当证据收集完毕以后,在不会影响应诉讼程序的情况下,还是很难解除逮捕措施的。
告捷网认为真实原因已经远远超出原来的立法目的,一种是法律规定太滞后,太落后,没有充分考虑到后续解除的情形;一种是公安在侦查案件中,经常通过逮捕获取大量口供,这与重口供的传统密不可分,过分高估口供的作用,忽略其不稳定容易变动容易作假的特征。
上述两个原因是导致逮捕措施被大量滥用的结果,对此告捷网建议完善刑事诉讼法,在取证完毕后尽量变更逮捕措施为取保候审,做到取保为主,逮捕为辅。
你同意告捷网的意见吗?如果你还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私聊我们告捷网的在线律师,我们很乐意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