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如何定性?以及虚拟货币投资纠纷案件如何处理?一直以来都存在很大的争议,各地公检法的处理方式也大不相同。
比如之前告捷网在文章中曾经讲过,北京市促裁委曾确认一起比特币委托管理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也有很多法院,只要是涉及虚拟货币的投资纠纷,就一律采取回避的态度。要么认为这类民事合同是无效的;要么干脆以涉嫌犯罪为由,直接移送给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了。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就处理了一起虚拟货币投资纠纷案件。原告起诉的涉案金额高达9000万元左右,起因是原告几年前曾经通过上海某投资公司的一名员工,投资了700个以太坊参与波卡币项目,结果一直没收到对应的波卡币。
然后最近这名原告跑到法院起诉后,投资公司说这名员工几年前就离职了,他投资的700个以太坊也被这名员工转给了一家海外的公司,而海外这家公司却说这700个以太坊是向这名员工借的借款,早就还回去了。
总之,是各执一词到底是投资还是借款?应该由谁来承责任都不得而知了。上海市虹口法院处理结果是,认为这个案件涉嫌犯罪,裁定驳回起诉。然后移送给公安和警察机关了。
所以,告捷网为什么说涉及虚拟货币的案件,千万不要随便起诉呢?因为如果不事先分析清楚风险,研究好策略,就盲目的起诉的话,很有可能像这个案件一样,不但要不回来钱,还有可能牵扯到刑事犯罪当中。
告捷网之前办理的一个刑事案件,当事人就是因为民事投资纠纷,没有处理好,最后转化成了刑事案件,氢自己陷入了牢狱风险当中。